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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確認!廣東省「塑膠限購令」將以此方式實施!

2024年10月29日

廣東省新的塑膠禁令於9月1日正式實施。 9月21日,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員會表示,為便於地方落實,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省生態環境廳聯合製定了《廣東省塑膠製品生產、銷售和使用禁限目錄(2020年版)》,明確了相關限制細化標準、地理範圍和時間節點。

 

紙吸管的優點01.jpg

塑膠製品限制並非「一刀切」。


此前,根據系統治理、協調治理、源頭減量、綠色替代的原則,省政府發布並實施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塑膠污染治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省級實施意見》),該意見從塑膠污染治理全過程出發,提出了相關任務和措施。意見一經發布,便引起了廣泛關注與討論。


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相關負責人也指出,目前塑膠污染治理仍處於起步階段,在落實主要責任、重點領域監測、加強宣傳引導等方面仍有許多工作要做。並提醒大家,《省實施意見》作為行政規範文件,9月1日為文件實施時間,有效期限為5年。在有效期限屆滿前6個月,應評估實施情況,再決定是否修改、廢止或繼續實施。


同時,《省級實施意見》對不同類型一次性塑膠製品的禁用和限用提出了具體要求,包括時限要求。各地應依相關時限要求執行,而非9月1日。例如,到2020年底,全省餐飲業已全面禁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膠吸管,這意味著自2021年1月1日起,全省餐飲業將全面禁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膠吸管。


此外,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相關負責人再次強調,《省實施意見》中提出的部分一次性塑膠製品禁售限用措施,是分階段、分區域實施的,並非「一刀切」立即禁止。而且,分階段、分區域禁售限用部分一次性塑膠製品只是塑膠污染治理過程的一部分,更應重視生產、流通、替代、回收等全鏈管理。